院校协同育人,实践共促发展-----深化我院与中小学的合作,共同打造一体化教育实践育人平台
时间:2024年09月15日 09:13 发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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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高校与中小学之间建立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协同培养机制,榆林学院艺术学院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校地协同育人”的新举措,拓展优质实习基地,并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育人体系。

9月11日至12日,我院与榆林高新区第四小学、榆林市第十中学达成了教育实习基地建设与协同育人的共识,并举行了签约与挂牌仪式。出席仪式的有榆林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白云、高新区第四小学校长孔红红、副校长薛波,榆林市第十中学副校长惠巍玮、教务主任陈帅。此外,各校的学科带头人和指导教师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座谈会上白云代表艺术学院做简要发言,她对高校与基础教育艺术学科加强一体化教育实践育人模式探索、以及纵深化、规范化、常态化合作提出愿景,也对即将在两基地实习的师范生提出了要求与期望。

孔红红强调,中小学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时期,并为高新四小的指导老师提出了要求,强调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她还提出了协同人才培养、跨学科课题、项目的合作意向。

惠巍玮介绍了本校的基本情况、人才培养理念、实践教学的创新模式及其成果,并对实习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他也表达了对两校在大学教育与中学教育有机衔接方面的创新举措的期待,以期实现更深层次的合作。

在座谈会上,我院与高新四小、榆林市十中就如何更好地推进中小学教育与大学教育的衔接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各自提出了见解。双方都表达了加强深入合作与交流的愿望,以积极推动协同育人,共同探索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近年来,艺术学院已与我市22所优秀中小学建立了实践育人合作关系。这些基地近年来共接纳并指导了我院800余名师范生,为他们提供了优质的学习与实践机会,有效推进了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有机衔接。

在新一轮院校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中,我院将全方位拓展育人新渠道,多向赋能,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和实践教学在培养人才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以制度建设、平台建设、资源建设探索师范生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协同育人和实习实践新生态。

作者:高孚嘉

编发:杨壮林

审核:白云

终审:杨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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