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年12月04日 10:34 发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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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安排如下:

一、宣讲范围

学校全体师生

二、宣讲说明

1、除马克思主义学院(内部自行组织集中学习)外,各组宣讲活动务必于11月底至12月初展开,12月15日前全部结束。

2、各组第一召集人,联系宣讲组负责人,落实与同组院系教职工的宣讲时间、地点,并主持宣讲会等。

3、各院系可直接联系所属宣讲组成员,自行安排本院系内全体学生的宣讲;离退休人员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可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组织实施离退休人员、学生干部、共青团干部的宣讲活动。宣讲活动需统一填写《榆林学院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备表》,加盖本单位印章后,于活动开展前三天报送宣传部。

4、宣传部对宣讲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宣讲不错过一个单位、不遗漏一个班、不落下一名教师和学生。

5、各组认真做好本次宣讲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并将新闻稿、图片报送宣传部。联系人:曹晨;联系电话:3891316;电子邮箱:573219976@qq.com。

附1:榆林学院十九大精神宣讲安排

附2:榆林学院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备表

榆林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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