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代码:901
考试科目名称:设计创作
一、考试要求
本考试旨在考察考生的设计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分析能力及设计表现技能,重点关注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对设计方法与程序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考生需具备快速清晰表达设计构思的能力,并能通过手绘准确呈现设计方案,体现对设计问题的创造性分析与解决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基本要求
1.创意思维与设计表达
根据提供的设计主题或设计问题,快速构思创意方案。
熟练使用手绘工具,以清晰、富有创意的方式呈现设计方案。
2.设计方法与过程把控
掌握设计项目的基本程序,包括问题分析、方案构想、细节完善、成果表达。
能够快速选择并应用适合特定问题的设计方法。
3.手绘能力与表现技巧
具备扎实的手绘表达技能,图面表达清晰、规范、有创意。
熟练使用不同的手绘表现工具和技巧,适配创意方案的表达需求。
4.设计方案的完整性与逻辑性
要求设计方案具有明确的设计理念、合理的功能布局和较高的审美价值。
设计方案需考虑实际使用与美观的统一,体现设计方案的现实性和创新性。
5.问题解决与价值呈现
作品展现出对设计问题的综合分析与解决能力,能够引发情感共鸣。
适应受众需求与媒介环境,体现出设计的社会价值与人文关怀。
三、考试总分与考试方式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闭卷,手绘创作
题型:设计创作(表现形式不限)
四、注意事项
考生无需准备绘图纸;
自备相关绘图工具(如铅笔、橡皮、尺子、马克笔、彩铅等),考试现场不提供。
五、考试评价标准
1.主题传达准确性(主题理解深度、信息传递清晰度)。
2.视觉表现效果(视觉吸引力方面,包括画面整体构图、色彩搭配、造型设计等方面;风格统一性方面,包括各设计元素如字体、图形、色彩基调等是否协调统一、相互呼应等方面)。
3.创意新颖度(设计创意与创新程度;元素创新性运用)。
4.设计技巧与专业性(设计技法熟练度、图面表达质量;专业规范遵循情况)。
5.综合性(对设计问题分析与解决的综合能力;情感共鸣度、受众适应性等)。
无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代码:336
考试科目名称:艺术基础
一、考试要求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系统掌握设计学与艺术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及历史发展脉络,要求考生具备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设计理论与艺术鉴赏的基本方法,并具备综合分析与逻辑表达能力。
二、考试内容
1.设计学概论部分
(1)设计学的研究范围及其现状
掌握设计学的基本内涵及研究现状;
了解设计批评和设计史的基本概念与发展趋势。
(2) 设计的多重特征
掌握设计与生产、设计与消费的内涵;
熟悉中外设计历史上主要代表性风格及明清工艺的特点;
了解设计的附加值概念。
(3)中国设计溯源
掌握中国设计发展的三大阶段及各时期代表性设计成就;
熟悉中国古代设计思想及《考工记》的核心内容;
了解明清工艺的风格特点。
(4) 现代设计概观
掌握现代主义设计运动的核心理念及代表人物;
熟悉工业革命对现代设计的影响;
了解工艺美术运动、新艺术运动及后现代主义设计的特征。
(5)设计的现代分类
掌握设计学的现代分类方法;
了解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和环境设计的基本知识及应用领域。
(6) 设计师
掌握设计师的历史演变及类型划分;
了解设计师的知识技能要求和社会职责。
(7)设计批评
掌握设计批评的基本标准及特殊方式;
了解设计批评的主要理论。
2.艺术学概论部分
(1)艺术本质与特征
掌握艺术本质的主要观点;
熟悉艺术的形象性特征;
了解艺术主体性、审美性的基本内涵。
(2)艺术的起源
掌握艺术起源“模仿说”的观点;
了解“游戏说”“多元定论”等艺术起源学说。
(3)艺术的社会功能与教育
掌握艺术社会功能的基本理论;
了解艺术教育的意义、任务及目标。
(4)艺术与文化关系
掌握艺术在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了解艺术与哲学、宗教及整体文化之间的关系。
(5)艺术类型与审美特征
掌握工艺美术与现代设计的基本关系;
了解实用艺术种类与审美特征。
(6)艺术创作与鉴赏
掌握艺术创作的过程、艺术流派及思潮;
了解艺术作品结构、艺术形象、中国传统艺术精神;
掌握艺术鉴赏的一般规律与审美心理;
了解艺术鉴赏能力的培养方法。
三、考试总分与考试方式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
四、参考书目
1.彭吉象,《艺术学概论》(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尹定邦,《设计学概论》(全新版),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