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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寻访“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19/05/10 10:05 次浏览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团省委安排部署,校团委将组织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至6月

二、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三、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并从中择优推报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2.“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并从中择优选取68名推报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四、报名条件

1.全体在校大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五、活动安排

各校团委将以本次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寻访活动,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应从各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16日)

校团委择优推荐3-5人作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

(二)省级推荐阶段(2019年5月17日至5月27日)

团省委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事迹展示、集中评审等方式寻访产生一批 “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推介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介人选。

(三)全国寻访阶段(2019年6月上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19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四)颁奖活动(2019年6月中下旬)

活动组委会择期举行全国颁奖活动。

(五)奖金发放(2019年7月1日前)

全国组委会将直接把奖学金发放至获奖者个人账户。

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好新闻奖

1. 活动时间:2019年4月至6月。

2.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或往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选者。

3.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 提交形式:好新闻奖参选人员需在采访的本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至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内媒体或社会媒体。(联系人:董潇君010-64098502 )

5. 奖励颁发: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舟

联系电话:0912-3894438

电子邮箱:ylxytw@163.com

请各学院将推荐材料与5月15日前报送到何老师处。

附件: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报名表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