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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榆林学院“励志、行善”才艺大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18/10/12 15:52 次浏览

一、活动背景

大学校园是一个可以不断充实自我,提升自我修养,使大家一步一步迈向成功的阶梯。学子们十余年的寒窗苦读,终于换来了一个美好的校园,在求学的路上给予我们帮助的人太多太多,时刻为我们着想的父母,尽心尽力为我们辅导的老师们,互帮互助的同学们……所以我们要心存一颗感恩的心,对自己的现状心怀感恩,同时也要对别人为你所做的一切怀有敬意和感激之情。此次活动的主办方榆林市慈善协会,20年来,坚持把慈善助学放在扶贫帮困第一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在爱心人士的参与下,累计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3891名,资助资金达到1811万元,受到社会各界普遍赞誉。榆林市慈善协会会长刘洪说,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慈善助学具有了更深刻的含义。而作为受助群体,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更应该不忘初心,励志行善。并将这份善意向更多的人传递,回报社会,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我们从小耳濡目染的坚定信念,让我们行动起来,为自己,为大家,在新时代,用善意和温暖为自己创造更为美好的明天。

二、活动目的

为了给榆林学院的莘莘学子提供一个平台,增强同学们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也为了感谢此次主办方榆林慈善协会对我校广大学生的慈善资助,增强学子们回报社会的意识,学习励志行善的精神以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也为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培养广大学生们勇于展现自我的精神,提供锻炼自我的机会,正确对待社会实时问题,并且对这个社会有更深层次的认知,有更深层次的思考,并使同学们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回报社会。培养榆苑学子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

三、活动对象及要求

1、以18届新生为主体,参赛作品健康向上,积极乐观,有内涵,充分展示大一新生的热情与活力,符合大赛主题励志、行善。

2、作品形式不限(歌舞、小品、相声、曲艺、器乐、朗诵等)。

3、团体节目中允许有非18届新生,但要求以新生为主。

四、报名方式

各院系各班同学在班长处报名,再由各班班长上报于各院系负责人,再由院系负责人报到政法学院学生会。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晚8点。

五、活动主题

励志,行善

六、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20日

地点:学术报告厅

七、评分标准

(一)、声乐比赛评分标准1、嗓音条件好,声音自然、流畅,咬字吐字清晰;(2分)2、音准、节奏无明显出入,与歌曲伴奏配合熟练;(2分)3、歌曲选择适当,演唱完整,熟练,并有一定的技能技巧和唱功。(2分)4、表情自然大方,富有感染力。(2分)5、歌曲突显正能量,贴合主题励志,表现力强;(2分)

(二)、器乐比赛评分标准1、 参赛乐曲健康向上,贴近主题“励志、行善”,艺术性强,适合自己的实际水平;(1分)2、 技术娴熟,演奏连贯流畅,艺术表现力强;(3分)3、 乐曲风格把握准确,音乐表现生动、形象;(2分)4、 上台落落大方,精神面貌好;(2分)5、 音色优美,富有感染力。(2分)

(三)、舞蹈比赛评分标准1、内容选择好,主题贴切励志,突出正能量;(1分)2、舞蹈编排有艺术性,新颖别致;(2分)3、肢体能协调配合,舞姿优美、形象;(3分)4、服装适合舞蹈内容、风格;(2分)5、根据舞蹈内容与风格,表情自然大方,有感染力。(2分)

(四)、小品类:1、内容健康向上,紧扣“励志、行善”的主题;2、具有一定的戏思想剧冲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结合较好;3、语言生动、形象,符合剧中人物性格特征;4、对话清晰、准确,声情并茂人物造型把握较好,表演生动、逼真,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5、每个节目不超过15分钟。

(五)、曲艺类:1、内容健康向上,反映“励志、行善”的主题,形式新颖,生动,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结合较好;2、演员对所表演的曲种有较准确的把握,具有一定的说、唱基本功;3、说、唱吐词清晰,发音准确,表演生动形象,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4、每个节目不超过6分钟。

(六)、其他类:1、内容健康向上,能准确地表现“励志、行善”的主题,有创新意识,支持原创。2、节目主题鲜明,立意突出,题材新颖,诙谐、幽默。3、表演大方、得体,配合默契,情感真挚,有强烈的感染力。4、体裁不限,服饰搭配符合作品的风格特色。

【冠、亚、季军】根据评分标准,评委对参赛节目进行评分,满分1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按参赛节目所得分数高低依次评定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

负责人:程志伟

联系方式:手机:18691291395

QQ:117175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