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欢迎您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旧版数据>>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8年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18/07/24 22:41 次浏览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8年暑期放假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开学时间

学生放假:7月21日-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清理卫生,9月3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放假:7月23日-8月30日,8月31日正常上班。

二、假期工作安排及要求

1.学生处和各院系要在暑假前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短信微信提醒等方式,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学生进行假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诈骗、防食物中毒和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各院系要对暑期留校的学生逐一登记、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将留校学生的人数、类型报保卫处、学生处备案,教育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注意在校期间安全和外出人身财产安全。

3.团委要组织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明确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教务处要做好暑期招生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各相关院系要认真做好函授生的面授工作。

5.图书馆要为留校考研学生查阅资料、自修学习提供便利,同时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6.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水电保障和食品安全工作。

7.基建处要全面排查暑期在建工程、维修改造等工作的安全隐患,密切关注雨情防灾,积极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8.保卫处要对暑假校园治安工作进行专项安排,严格门禁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治安巡逻,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9.宣传部要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监控和管理,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校园网络的维护,确保校园网络的安全、畅通。

10.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检查所属办公、学习、实验、活动等场所,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工作。

1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渠道,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

12.各单位7月21日、22日(双休日)正常上班,从7月23日开始转入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7月18日前送校长办公室(414)和保卫处(207)。

13.60周年校庆有关事项由校庆办另行安排。

榆林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